什么是设计风格?
放在艺术设计的层面,红中红中式设计专家认为可以从两个角度去理解。
第一个角度是从时代,民族,地区这三方面综合考虑,由这三条因素共同影响制约而形成的风格。这里面再分又有地理条件,文明发展等若干问题我就不一一赘述了。比如中式风格,日式风格,新古典主义风格,新艺术运动风格,地中海风格,田园乡村风格等等一系列风格。第二个角度是从设计师或者艺术家的个人角度考虑,这个好理解,比如顾恺之,齐白石,毕加索,莫纳,莱特,安藤等等等一系列艺术家和设计师。他们身上有着明显强烈的个人风格,有别于其他人。
我们是否应该以风格来分类一件艺术品或者设计的类别,或者说我们是否应该以 “风格”的角度去给自己的作品分类?
艺术设计就像一个由大方框(由形式美与审美观组成),在满足基本功能需求(建筑三原则,坚固,适用,美观)的前提下,不该被分成若干小方框(风格),风格的提出只是为了更好的概括某一类相近的作品,不该是束缚设计思维的枷锁。比如看见“长城下的竹屋公社”,有长城,有竹子,简单的结构与风景引入室内的手法,我们很轻易的断定它是一个具有中式风格的作品。但它同时也是现代主义建筑,用了多种多样的构成手法和现代技术(竹管内浇灌混凝土等材料)。又比如安藤忠雄著名的光之教堂,那冰冷的清水混凝土内的温暖十字阳光,不也是应证了幽幽的禅心吗?那我们是否应该只是简单把他认定为现代主义建筑呢?案例诸多,不胜枚举。
用简单的风格来归类伟大的设计对作品是有失深刻且全面的解读的,这样只能束缚我们的眼界和角度。